新北市陶瓷工職業工會會員及眷屬福利互助金申請內容
法源依據: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
1.申請資格: 會員及眷屬須加入滿一年以上,眷屬只限加入本會健保、但不包含
追溯加保,眷屬只限於配偶及直系血親二親等。
2.申請時間:只限於事發之日起二個月內提出,超過不予發放。
(子女教育獎學金、五一勞動節禮品發放、重陽敬老禮品另行規定)
3.申請項目: *子女教育獎學金:請參閱三月繳費發文公文通知(三月份辦理)。
(申請對象:會員本人及其子女就讀研究所、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)
-> 無眷屬申請資格限制
*五一勞動節禮品:請參閱三月繳費發文公文通知(四月份辦理)。
*重陽敬老禮品:請參閱九月繳費發文公文通知(九月份辦理)。
(申請對象:本人、配偶、父母親)-> 無眷屬申請資格限制
*會員及眷屬福利金申請項:
<只限於事發之日起二個月內>
<需要提出相關證明資料,請詢問工會>
<眷屬只限加入本會健保、但不包含追溯加保>
<眷屬只限於配偶及直系血親二親等>
*會員傷病住院$800 *眷屬傷病住院$500
*會員生育 $800 *眷屬生育$500
*會員失能 $1,600 *眷屬失能$800
*會員死亡 $2,100 *眷屬死亡$1,100
*會員結婚 $1,200 *眷屬結婚$600